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
咨询电话:
13422790887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最新动态
经典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纠纷
侵权纠纷
特许经营纠纷案例
刑事案例
公司事务案例
合同纠纷案例
经典案例
Lawyer Introduce
首页
>
经典案例
>
详细内容
职工探亲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吗
张某任职于私企,2016年3月6日,张某请10天假回江西老家探亲,2016年3月10日,张某在陪同父母逛街的过程中不幸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中脑部,造成颅内出血。事后张某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被拒绝,试问职工探亲期间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江门律师答疑
我国工伤保险所覆盖的范围是职工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因工遭受的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工伤,或可视为工伤的情况。所谓在工作的时间,是指单位通常的上班时间,加班加点的时间和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包括固定的工作地点和不固定的工作地点,前者如单位建筑物所在的区域内,后者如邮递员到处投递的动态区域。因工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上的原因。职工探亲是职工暂时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休息休假的一种方法。原国家劳动总局在1981年关于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如何处理的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厅的复函中指出,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且《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7种工伤情形、第15条规定的3种视同工伤情形,都不包括职工探亲期间受到伤害这一情况,所以,职工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1.
私下签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2.
法医轻伤鉴定法定程序
3.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吗?
4.
小区内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5.
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责任
6.
不服行政处理决定书多长时间内需起诉
7.
向粉丝售卖明星个人数据信息获刑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后台登陆
  江门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13422790887 QQ:719523776 粤ICP备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