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咨询电话:13422790887
经典案例Lawyer Introduce 首页>经典案例 >详细内容   
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一是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签订的,且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那么应该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定协议有效。


二是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撤销情形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三是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赔偿协议,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的,可以撤销补偿协议,判决用人单位补足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即不能根据工伤私了协议获得赔偿后,又在诉讼中获得一份工伤保险待遇。
                                   江门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13422790887 QQ:719523776   粤ICP备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