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
咨询电话:
13422790887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最新动态
经典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纠纷
侵权纠纷
特许经营纠纷案例
刑事案例
公司事务案例
合同纠纷案例
经典案例
Lawyer Introduce
首页
>
经典案例
>
详细内容
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的法律责任具体是什么
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承担的责任包括:
1.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签的工程合同,这是无效合同,因合同无效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被挂靠企业来承担。
2.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修订最新版:https://www.ruilaw.cn/fagui/17043619451100267.html
二、 工程挂靠协议的内容
工程挂靠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注意工程挂靠协议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工程挂靠协议的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工程挂靠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 工程挂靠行为有哪些
工程挂靠行为如下: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
举证期和答辩期有什么法律区别?
2.
摩托车上高速驾驶的法律适用问题
3.
医疗纠纷如何依法处理
4.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如何依法证明劳动关系
5.
喝了酒撞伤别人怎么处理 被车撞了赔偿不满意怎样...
6.
合同双方都有过错,合同违约责任如何划分承担
7.
如何处理企业与劳动者间的法律纠纷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后台登陆
  江门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13422790887 QQ:719523776 粤ICP备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