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
咨询电话:
13422790887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最新动态
经典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纠纷
侵权纠纷
特许经营纠纷案例
刑事案例
公司事务案例
合同纠纷案例
经典案例
Lawyer Introduce
首页
>
经典案例
>
详细内容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索赔标准和法律时效规定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索赔”的法律指南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可以证明双方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以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因此,劳动合同可谓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性证据”。正是基于劳动合同的上述重要意义并考虑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对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作出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第82条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设立了“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日渐普及,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日渐成为职场中的“常识性”法律规定。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众多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诉讼中,有不少劳动者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存有一定程度的误读。那么,是不是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呢?下面,北京市海淀法院的法官就将以案说法,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
★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小林于2013年1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科技公司以小李需要通过试用期、公司刚刚起步人事管理尚不完善为由一直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6月30日,小林离职并提起仲裁,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最终,经过仲裁机构及法院经审理,生效的判决书认定科技公司应依法向小李支付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并驳回了小李关于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
1.
寻衅滋事罪与妨害公务有什么F法律区别
2.
员工发生打架怎么依法处理
3.
合同没有生效能不能解除合同么
4.
没钱支付抚养费要违法坐牢吗
5.
处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是不是...
6.
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如何认定货物的价钱?
7.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法律 权利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后台登陆
  江门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13422790887 QQ:719523776 粤ICP备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