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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前科是否加重刑事责任
一、有前科是否加重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如果构成累犯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从重处罚就是加重处罚吗
 
按规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如下:
 
(一)、从重处罚
 
1、在法定刑范围内从重。比如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法院在这个范围内做的较重处罚就是从重处罚。
 
注意,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判定刑罚,就属于加重处罚。
 
2、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比如抢夺罪,抢夺老年人财物将酌情从重处罚,没有法条的明确规定就没有依据。
 
3、“从重”是适度从重。
 
具体而言,从重处罚时按以下处理:
 
(1)从重不必须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
 
(2)从重处罚情节要做到“罚当其罪”。
 
(二)、加重处罚
 
1、犯罪行为人被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2、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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