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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哪些财产能被执行?
借款到期后,发现借款人不肯还钱的,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时,并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执行,所以申请人要先确定当前规定。


  按规定,一方借钱不还,另一方起诉还钱的,以下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债务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被赠与得到的财产等。


  2、债务人的动产,如汽车;


  3、债务人的不动产,如商品房;


  4、债务人的现金、银行存款、金银首饰等;


  5、个人收藏,如名贵的字画、花瓶;


  6、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等财产性权利等。


  所以,一旦能够确定对方有以上财产的,便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将财产拍卖变现还款。不过,法院执行时会考虑被执行人及其被扶养人生活必需的财物,比如唯一的住房即难以被强制执行。


  不过,一般个人财物安置情况较为隐秘,比如股权、投资等,申请人很难确定被执行人拥有的情况,所以会导致难以通过强制拿回自己的借款。


  因此,申请人除了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信息,或者依靠法院调查执行财产信息,如果涉及的借款较多,其实将难以及时实现债权。所以,在难以得知债务人真实的财产信息时,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调查执行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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